公告
109學年度下學期特殊生鑑定(請於110.2.26)將名單繳交給張家銘老師(可用電話或line聯繫)
流程: 1.會發給(家長同意書),家長簽名同意
2.向特教中心借相關測驗標準化工具
3.送縣府審核
4.若通過將以書面通知家長及導師.
附註:情緒障礙送件事宜
若提報(情緒障礙)類型,縣府鑑輔會會需要
1.(醫院診斷證明/至少六個月內)送件,請提前跟家長知會.謝謝
2.情緒障礙送件(輔導介入資料)
學生輔導紀錄、普通班教師輔導紀錄、專輔教師輔導紀錄、諮商紀錄、個案研討會議紀錄、學生諮輔中心紀錄等。
(3~6個月,或晤談次數6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