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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閔祺 - 衛生組 | 2021-05-18 | 點閱數: 398

摘要如下:

一、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

二、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

三、實施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應依上開指引,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並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特別是籃球等容易肢體接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以符合足夠的社交距離,維護師生安全。

四、防疫併同防溺,安排水域安全知能課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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