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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高永騰 - 體育組 | 2011-06-14 | 點閱數: 381

說明:一、參加對象:報考資格為本縣7至12歲具弦樂器演奏專長之國民小學學生或設籍本縣之國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99學年度小六學生請逕報名彰化縣青少年管弦樂團(甄選辦法另行公告) 二、報名及甄選辦法: (一)報名時間:100年6月1日(星期三)起至100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止;親自報名請避開國定假日及例假日。 (二)報名方式:採報名表親自或通訊送件(以郵戳為憑)至本縣南郭國小輔導室(地址:彰化市中興路98號),信封封面請註明「報考兒童弦樂團」。 (三)參加甄選活動不收取費用。 (四)報名受理後不得申請退出,屆時未參加甄選,視同放棄。 (五)報考規定:每人限報考一項,若有重複報考等情,以棄權論。 (六)報名名單:於100年6月21日(星期二)公告,如有疑義請聯繫南郭國小更正。 (七)出場序抽籤: 1.抽籤時間:100年6月22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南郭國小舉行,且當日於南郭國小網站公告抽籤結果。 2.抽籤方式:以電腦亂數抽籤。 (八)甄選日期及地點:100年6月25日(星期六)於本縣南郭國小辦理,實際甄選時程及地點視報名人數安排,以本縣縣立兒童弦樂團100學年度招考秩序冊(100年6月22日公告於南郭國小網站)為準,請自行下載。 (九)甄選項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十)甄選規則: 1.各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服從本府之裁判,如有異議應成績公布2天內以書面提出(應蓋章或簽名)。 2.異議事項以甄選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異議。 3.應考者均須於上場比賽前完成報到手續,經唱名三次未上台者,以棄權論,如有不可抗拒之偶發情況,經本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十一)錄取名單於100年6月27日(星期一)公告於本縣教育處社教科(http://www.boe.chc.edu.tw/行政組織/社教科/藝術教育項下)及南郭國小網站。三、錄取團員注意事項: (一)團練時間及地點:每月團練2次(隔週週六上午9:00-12:00),假本縣彰化市南郭國小定靜樓3樓進行團練。 (二)每年至少2場公開展演活動,演出活動前如有需要,視情況增加團練時間。 (三)遵從樂團練習規定,配合展演活動。 (四)免繳團費及訓練費用,並發給樂團團員證明。 (五)每年期滿評定團員之演奏技能(評定標準另訂),不合格者,不予續聘。 (六)半年內請假缺席次數超過5次者,予以開除。 (七)開除或不予續聘者一年內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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