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0學年度(下)學期特殊生鑑定(請於111.2.22星期二以前)將名單知會給張家銘老師(可用電話或line聯繫)
流程:
1.會發給(家長同意書),需要家長簽名同意
2.向特教中心借用相關測驗標準化工具
3.送縣府審核
4.若審核通過(正式特殊生)將於資源班進行排課.
附註:
A.學習障礙送件準備
1.請預留國語及數學各2-3張未訂正考卷,交給張家銘老師影印或者拍照line給張家銘老師.
B.情緒障礙送件準備
若提報(情緒障礙)類型,縣府鑑輔會會需要
1.(醫院診斷證明/至少六個月內)送件,請提前跟家長知會.謝謝
2.情緒障礙送件(輔導介入資料)
學生輔導紀錄、普通班教師輔導紀錄、專輔教師輔導紀錄、諮商紀錄、個案研討會議紀錄、學生諮輔中心紀錄等。
(至少3~6個月紀錄資料,或晤談次數6次以上之紀錄),感恩
C.若學生有身心障礙手冊但未申請特教身分,請直接洽詢張家銘老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