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務處理
1. 教學正常化:教師及學生均依課表上課
2. 調課原則:
(1) 公差假及事假需事先填妥調課單併同假單送教務處核章。
(2) 臨時請假未能事先辦妥請假手續者,於隔日上班時,補填調課單併同假單送教務處核章。
(3) 校內集會活動(如反毒宣導、消防演習……),請級任老師事先告知科任老師活動時間和地點,由該時段任課教師帶領學生參加活動,非特殊情況,不需調課,以維持全校教學時段正常運作。
(4) 校外活動(如游泳教學、校外參訪……),考量學生安全及活動管理,宜由級任老師帶隊。科任老師授課時間跨年級或跨校調課不易,請提早與科任教師協調調課時間。
◎ 教師專業成長
1. 教師自我進修規劃尚未填報的同仁請於10/1前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個人規劃。
2. 「對外比賽排序一覽表」請參閱101.09.26公告說明辦理
◎ 10月底期中考,請注意教學進度。
◎ 3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依法令規定,若表現良好,經教評會同意可免經甄試續聘。
◎ 明天會至各班拍教室母語佈置相片。
◎ 各班若有實施閱讀教學活動請告知教務處拍照做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