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桃園縣全國春聯書法比賽,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賽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文化局101年9月26日桃縣文視字第1011061945號函辦理。
二、本比賽分初審及決賽兩個階段舉行;初審收件日為101年11月12日(週一)至101年12月10日(週一)為止(以郵戳為憑),決賽訂於102年1月26日(週六)於桃園縣立體育場(巨蛋)舉辦,相關參賽辦法及報名表詳載於徵件簡章,可逕至該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tyccc.gov.t/下載專區),
倘有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該局視覺藝術科楊麗儒,電話:(03)3322592轉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