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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周幸誼 - 學務主任 | 2012-11-19 | 點閱數: 680

 

101年度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繪畫比賽成績(彰化縣毒危防制中心預防宣導組)
依據:
一、101年4月23日彰府教體字第1010110235G號函。
二、101年9月21日彰府教體字第1010272476號函。
三、101年11月14、15日評審結果。
說明:
一、評審得獎名單先行公告於本校網頁。
二、最後成績仍以教育處公告(函)為準。
三、相關文件如附件:1011116-101彰化縣反毒繪畫成績確認
四、獎勵方式:
(一)普通班各組錄取特優4名,頒發500元禮卷、獎狀乙紙、成果彙刊1冊;優等8名,頒發300元禮卷、獎狀1紙、成果彙刊1冊;佳作16名,頒發100元禮卷、獎狀1紙。
(二)美術班各組錄取特優2名,頒發500元禮卷、獎狀乙紙、成果彙刊1冊;優等4名,頒發300元禮卷、獎狀1紙、成果彙刊1冊;佳作8名,頒發100元禮卷、獎狀1紙。
(三)如未達評審水準,特優、優等和佳作可減少得獎人數或從缺
(四)指導獎:
1.特優: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2次。
2.優等: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1次。
3.佳作: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佳作獎狀1張。
4.同類組指導多名獲獎,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不得重覆敘獎。指導獎名單以報名表為準,公佈後不得更改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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