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01學年第2學期「助學金」申請102210-310止
一、申請資格: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中、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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