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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周幸誼 - 學務主任 | 2013-01-17 | 點閱數: 499

函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101學年第2學期「助學金」申請102210-310止

一、申請資格: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中、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受理申請102210-310止(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三、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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