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 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者,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3) 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4)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並檢附事件說明書者。 5.補助金額:國小在校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 6.申請相關表件請於102年3月20日前交註冊組辦理。
5.補助金額:國小在校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
6.申請相關表件請於102年3月20日前交註冊組辦理。
1.學生申請本助學金,應填具申請書兩份向就讀學校申請。
2.學生申請書應先由導師初審並加註意見,經學校初審通過後,以學校為單位送件。
3.申請人數:國小班級數40班以上每校至多2名、國小39班以下每校至多1名。
4.申請對象:國小及國中在校家境清寒學生。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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