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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周幸誼 - 學務主任 | 2013-10-31 | 點閱數: 1208

102年度彰化縣菸害暨藥物濫用防制繪畫比賽成績公布

依據:
一、102年5月6日彰府教體字第1020128554F號函。
二、102年9月2日彰府教體字第1020265577號函。
三、102年10月21、22日評審結果。
說明:
一、評審得獎名單先行公告於本校網頁。
二、最後成績仍以教育處公告(函)為準。
三、相關文件如附件:102年彰化縣反毒繪畫成績總表1031
四、獎勵方式:
 (一)普通班各組錄取特優4名,頒發500元禮卷、獎狀乙紙、成果彙刊1冊;優等6名,頒發300元禮卷、獎狀1紙、成果彙刊1冊;甲等6名,頒發200元禮卷、獎狀1紙;佳作10名,頒發100元禮卷、獎狀1紙。
(二)美術班各組錄取特優2名,頒發500元禮卷、獎狀乙紙、成果彙刊1冊;優等3名,頒發300元禮卷、獎狀1紙、成果彙刊1冊;甲等3名,頒發200元禮卷、獎狀1紙、成果彙刊1冊;佳作5名,頒發100元禮卷、獎狀1紙。
(三)如未達評審水準,特優、優等和佳作可減少得獎人數或從缺
(四)指導獎:
1.特優: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2次。   
2.優等: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1次。   
3.甲等:請縣府發函各校指導教師敘嘉獎1次。   
4.佳作:請縣府頒發各校指導教師佳作獎狀1張。 
5.同類組指導多名獲獎,擇其中最優名次敘獎,不得重覆敘獎。指導獎名單以報名表為準,公佈後不得更改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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