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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簡巧如 - 衛生組 | 2014-08-12 | 點閱數: 302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清寒獎學金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7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116083號書函及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研究協進會103年7月25日會秘字第103004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在學學生。
(二) 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三) 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四) 本助學金每年申請一次。
三、 助學金額:
(一) 國小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台幣貳仟元整。
(二) 國中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台幣參仟元整。
四、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前備妥相關申請(證明)文件,依照申請辦法裝訂後以掛號郵寄受理,以郵戳為憑。
五、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協進會承辦人顏麗娜小姐聯繫,聯絡電話03-5742828。

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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