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教育獎助學金申請,申請日期自10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請轉知校內符合資格學生踴躍提出申請,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103年8月22日(103)康字第103082202號函辦理。 |
二、 | 申請資格與條件: |
(一) | 優秀獎學金: |
1、 | 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會員及其直系親屬(子女)得申請之。(限已繳交常年會費達六個月之會員)。 |
2、 | 學年成績(含上、下學期)達85分以上(甲等以上)且每科(領域)均及格,操行達甲等以上者。(大專、研究所無操行成績者得免送,惟應提出學校之相關規定或加註說明)。 |
(二) | 清寒獎助學金 |
1、 | 凡康氏宗親直系親屬(子女)得申請之(不限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會員,但以會員為優先)。 |
2、 | 持有戶籍地社會處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卡)或家庭突遭變故,急需協助,並持有社會處證明者。 |
3、 | 檢附學業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或證明文件。 |
(三) | 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 |
1、 | 凡符合才藝傑出表現或特殊傑出成就之康氏宗親及直系親屬(子女)均得申請之(不限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會員,但以會員為優先)。 |
2、 | 檢附得獎或特殊傑出成就相關證明文件。 |
3、 | 申請特殊傑出成就者應檢附康氏宗親推薦書。 |
三、 | 申請日期:每年自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向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郵寄掛號報名方式辦理申請,逾期不受理。 |
四、 | 相關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請參照台灣中華康氏宗親會網站(網址:http://www.kang.org.tw/about/關於本會/獎學金制)查詢及下載。 |
五、 | 本案聯絡人及電話:康明淵0933-016-980、彭畢玉0987-133-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