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度獎助學金申請案,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30日止,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3年8月28日陽社字第1030000273號函辦理。 |
二、 | 申請資格: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
(一) | 學生獎助學金: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顏面損傷是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
(二) | 陽光子女助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之在學子女申請。 |
三、 | 相關申請資料請參閱陽光網站(網址:http://www.sunshine.org.tw/scholarship_2014/)。 |
四、 | 如有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薛蕙君小姐,電話02-25078006分機122。 |
申請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