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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周幸誼 - 輔導主任 | 2015-03-29 | 點閱數: 208

 一、通知單及回條已於三月中確認及收回。

二、延長上課日期:星期一、星期二由原來16:45放學延長至17:20放學星期四、五放學不變,仍維持16:45放學。
三、       延長起訖日期,依年級上課節數,略有不同,如下述:
1.四年級:3/30(星期一)~6/23(星期二)。
2.五年級:3/30(星期一)~5/12(星期二)。
3.六年級:3/30(星期一)~5/12(星期二)。
 四、若有更動會以連絡簿通知。
 五、學生若有個別需求,請於上課時備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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