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04年4月21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36033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36033C號函辦理。 |
二、 | 貴校如欲申請104學年度補助者,務必派員出席本縣國民中小學104學年度實施戶外教育補助說明會(本府104年4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40127402號函諒達)。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