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大『關懷偏鄉弱勢學童寒暑假期補救教學計畫』課輔教師培育(補救教學)工作坊時數扺免補救教學時數。
依據: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府教學字第1040157157號辦理。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稱國教署)104年5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43219號函辦理。
二、旨案針對國立屏東大學師資培育生規劃於104年5月16日、5月23日及24日辦理課輔教師培育(補救教學)工作坊研習課程,符合國教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師資研習─國小階段非現職教師研習課程架構與時數18小時,先予敘明。
三、前項人員如全程參與並完成研習且取得該校18小時研習證明者,得抵免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國小階段現職教師8小時或非現職教師18小時之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
四、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