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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吳季穎 - 體育組 | 2015-08-06 | 點閱數: 210

 主旨:轉知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辦理「中華民國104年推廣全

民運動有功團體及個人表揚典禮」實施計畫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7月28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40
021976A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實施計畫請至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網址:http:/
/www.rocsf.org.tw/index.asp)下載,擬申請之團體或
個人請填具申請表於104年8月7日(星期五)前,逕寄中華
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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