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為協助患有心臟病的兒童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與教育,並提昇心臟病童之德智體群能力,特設置本獎學金辦法詳如附件。
※申請資格:
1.凡於本會合約醫院接受外科手術或內科侵襲性心臟病治療的學童。
2.國民小學、國中、高中、專科、大學:前學年,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申請手續:
1.獎學金申請表及檢核表
2.醫師診斷證明書
3.學校正式成績單
4.身份證或健保ic卡影本
5.作文一篇:先天性心臟病對我的影響
6. 具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由學校導師推薦或心臟病的特殊治療歷程由心臟病童基金會醫推薦。
※成績規定: 操行: 60(含)以上 智育: 60(含)以上 體育: 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