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4年推展國語文及本土語文績優學校暨教師獎勵實施計畫即將開始收件,請有意參加「績優教師」組的教師提報並注意收件期限。
一、 | 依據本縣104年推展國語文及本土語文績優學校暨教師獎勵實施計畫及本府104年6月15日府教社字第1040199548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本計畫收件日期自104年9月14日(週一)至9月18日(週五)止,收件地點為花壇鄉華南國小教導處。 |
三、 | 申請或推薦表件中之「具體事蹟」欄以103年8月1日起至104年7月31日相關事蹟為主,並依事蹟發生先後敘明。 |
四、 | 提報績優學校獎及績優教師獎須附書面資料、電子檔及光碟片,且績優學校及績優教師資料須分開整理;整理後統一寄送至承辦學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五、 | 旨揭實施計畫詳如附件,亦可至本處雲端系統/便民服務/檔案下載/社教科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