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彰化縣104年下半年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申請表」乙份,請於即日起至105年1月15日前報府憑辦,逾期概不受理,並視為自願放棄,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政府頒發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要點」規定辦理。 |
二、 | 旨揭申請表(請勿修改表格內容,填完後請核章)請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雲端系統(http://www.boe.ch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體健科/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項下下載。 |
三、 | 請檢齊申請表及證明文件【成績證明或獎狀影本、秩序冊(請加附競賽規程及賽程表)、戶籍謄本正本(以比賽日起算在本縣設籍滿一年以上)為審核要件,見本要點第9點】,並由本縣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或原肄業學校送府憑辦,未填申請表或資料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
四、 | 各項比賽統計日期以104年7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期間舉辦之比賽成績為準。 |
五、 | 請本縣體育會另行函知各單項委員會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