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內政部105年度全國孝行獎選拔活動乙案,請貴校踴躍推薦並於105年2月22日前將相關書表函送本府辦理初審,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105年1月13日台內民字第10511000431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請貴校將推薦書、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加蓋印信及相關簽章,於旨揭期限函送本府(民政處)辦理。 |
三、 | 本活動預定選拔20位孝行楷模(本縣名額2名),每人致贈獎座1座及獎金新臺幣10萬元,並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活動,其陪同家屬1人由內政部補助交通費、住宿費及午宴餐費。 |
四、 | 獲選孝行楷模之推薦人,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並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另對複選委員會選出5名用心訪查、表現優異之訪查員,亦將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並贈以紀念品予以獎勵。對於踴躍參與推薦之學校老師,亦得予以獎勵。 |
五、 | 檢附內政部函文影本、實施計畫及相關書表各乙份,電子檔請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行政」下載。 |
各班若有適當人選,請級任於2/5(五)前將相關資料交給訓育組。
詳細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