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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裕峯 - 學務主任 | 2016-03-01 | 點閱數: 326

 一、    欲報名就讀本縣105學年度國中體育班,請於105年3月1日起至3月7日止至縣府核准申設體育班之國中(如附件)報名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逾期不接受報名。

二、    考生(限田徑鉛球項目及柔道重量級),曾獲本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者,或其他欲報考項目於國小階段已獲得國手資格者)請於105年3月1日起至3月4日止至各核准申設體育班之國中申請免試錄取,各國中將函報縣府審核,逾期不接受申請。

各校體育班請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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