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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福興 - 輔導主任 | 2011-02-24 | 點閱數: 357

一、依據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00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分發安置簡章辦理。
二、安置簡章請自行至本縣教育資源網(http://www.boe.chc.edu.tw)—行政組織—特教科—特教表單下載—鑑定安置—安置下載或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http://163.23.64.65/)—中心公告下載。
三、欲報名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幼稚部者,請自100年2月21日至3月11日止,自行向欲就讀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另欲報名國小及國中部者,請戶籍學區學校或原就讀學校協助彙整申請資料及造冊,並於100年3月16日前送申請資料至本縣鑑輔會(50048彰化市泰和路2段145巷1號5樓)謝聖仁教師收(請各校自行預估寄送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四、其他報名相關注意事項,請自行參閱安置簡章。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彰化縣鑑輔會教師謝聖仁;聯絡電話:7273173分機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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