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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高永騰 - 教務主任 | 2016-03-31 | 點閱數: 240

 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重申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應正常上課,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第7條:「各級學校應於寒假或暑假期滿之翌日,一律開學辦理註冊等手續,並正式上課。」規定辦理。
二、依前開規定,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105年8月30日(星期二),各校應正常上課,即按課表上課,不分新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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