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2018台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乙份,歡迎各校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嘉義縣政府106年7月31日府教社字第106015312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競賽組別及重要時程摘述如下: |
(一) | 競賽組別:親子組(國小、幼兒園)、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 |
(二) | 競賽主題:技藝文化、環境生態、嘉義特色、農業生產、科技綠能、學校發展特色等發想創意。 |
(三) | 網路報名時間:自106年11月13日(週一)至107年1月5日(週五)止,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 |
(四) | 檔案上傳及資料修改:網路報名開始至107年1月12日(週五)前均可上傳或修改作品圖檔及設計理念說明書,或修改作品資料。 |
(五) | 收件時間:107年2月23日(週五)至107年2月24日(週六)每日9時起16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不得參加競賽。 |
(六) | 評審日期:107年2月26、27日(週一、週二)。 |
三、 | 獎勵辦法:各組錄取特優、優等、甲等及佳作,其錄取名額及評分標準如下: |
(一) | 特優:至多4名。(95分以上),其中含燈王1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 |
(二) | 優等:至多8名。(90分以上) |
(三) | 甲等:至多15名。(85分以上) |
(四) | 佳作:至多20名。(80分以上) |
(五) | 各獎項錄取件數,依參賽件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每組合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總件數二分之一,未達評分標準者則從缺。 |
四、 | 作品規格請自行參閱「2018台灣燈會-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
五、 | 旨揭計畫可逕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活動公告」自行下載(http://www.c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