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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17-09-12 | 點閱數: 437
彰化縣政府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 主旨:移撥(一般行政職系幹事) 遷調機關 彰化縣田中鎮新民國民小學 職系 一般行政 官等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幹事(A150010) 工作地點 彰化縣田中鎮公館路320號(新民國民小學) 上網期間 106 年9 月 13 日~ 106 年 9 月 20 日 (7日以上) 資格條件 1.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本縣各級學校同職務列等現職公務人員。 2.各等級考試及格人員調任,應符合各該考試及任用法規限制。 工作項目 (請惠予填列) 1.辦理文書及勞健保等業務。 2.兼辦湳雅國小幹事業務(日後自然減班須辦理本校出納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彰化縣縣立各級學校職員資績評分表」(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審/教師敘薪-移撥-彰化縣縣立各級學校職員資績評分表」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影本、學歷證明書影本、服務證明書正本、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五年獎懲令影本、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如無免附)。 *以上全部證件,均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備查,影本抽存不予退還,未繳交者該項分數不予採計,案經陳報後不得補件。 *證件影本請申請人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職名章。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報名信封請逕寄本校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職缺單位、職系及職稱,住址:彰化縣田中鎮公館路320號)。 *應徵人員參加本校遷調,資績分數計算期間為101年9月20日至106年9月 19日。 4.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報名截止日期:106年 9 月 20 日。 6.聯絡電話:(04)8756166轉151,人事室主任許淑姿。 7.經錄用人員由本校函請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 8.本公告未盡事宜,依各該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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