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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黃福興 - 輔導主任 | 2011-04-20 | 點閱數: 412

一、參加對象:就讀本縣國中學生及國小四、五、六年級學生,皆可提出作品參賽。惟本縣設有各類資賦優異班學校(含集中式及分散式),每校至少乙件作品參賽。
二、徵選作品類別分為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及人文社會(含語文)等3組,相關作品說明請詳閱實施畫。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學生部分:
1、各組遴選第一名作品1件,每件頒發禮券3,000元整,作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
2、各組遴選第二名作品2件,每件頒發禮券2,000元整,作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
3、各組遴選第三名作品3件,每件頒發禮券1,000元整,作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
4、各組遴選佳作若干,作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
5、通過初審而未獲獎者,作者每人頒發獎狀乙幀。
6、參賽作品得依評審決議調整錄取名額,如作品水準不符評審標準者,得從缺或減少得獎名額。
(二)指導教師部分:
1、指導作品獲第一名及第二名者,嘉獎乙次。
2、指導作品獲第三名及佳作者,獎狀乙幀。
四、請於100年9月5日至9月9日將作品送達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五、本案聯絡人: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施柔帆老師(電話:7273173分機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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