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7學年度長代教師再聘服務申請
˙申請資格:
(1)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且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2)初聘本校或再聘一次。
˙收件日期:6月4~8日(中午前)
˙缺額:詳見「申請表」正面
˙其他注意事項:詳見「申請表」背面
˙申請表:下載附件或至教務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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