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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蕭旭佐 - 教務主任 | 2018-08-29 | 點閱數: 214

 有關專案教師試辦計畫詳如附件1;央團專案教師遴選簡章詳如附件。摘要如下:

(一)服務期間:107學年度(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
(二)遴選資格:須為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現職教師。
(三)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07年9月17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四)遴選標準:
1、具有「翻轉教學」能力。
2、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五)遴選方式:書面審查(佔30%)、面談方式(占70%),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六)遴選日期:擇期個別面談。
(七)遴選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辦公室4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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