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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匿名 - 訓育組 | 2018-09-03 | 點閱數: 352

圖紙將請黃姐發至各班,請導師自由規劃使用。

意者10/1前完稿交給訓育組

 第26屆全國兒童聯想創作畫比賽初賽9月開始徵件


第二十六屆全國兒童聯想創作畫比賽簡章 

壹、宗旨:為鼓勵培養兒童自由創作及繪畫能力,特辦理本項活動藉此推展兒童美術教育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葫蘆墩文化中心) 
財團法人臺中市文化建設基金會 
三、贊助單位:財團法人信誼基金會、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參、活動辦法: 
一、全國各國小一~六年級學童皆可參加 
二、組別:分初賽、複賽進行 
(一)初賽:由各校或有興趣參賽之學童完成作品後,請學校統一將參賽作品依年級分類或自行於107年10月12日前逕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主辦單位彙整,主辦單位將遴選每年級各70名優秀作品參加複賽。 
收件地址: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 兒童聯想畫 
42048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 
(二)複賽:由主辦單位通知初賽入選者,訂定107年12月2日(星期日)上午於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舉行。
三、相關活動訊息請至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官方網站查詢: 
http://www.huludun.taichung.gov.tw/ 

肆、獎勵辦法: 
一、依年級別分為六組,每組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及優選6位頒發獎狀和獎金,獎金分別為新臺幣伍仟元、肆仟元、參仟元及貳仟元。 
二、前三名得獎者之指導老師以臺中市長名義頒贈獎狀乙紙。 
三、以上得獎者可獲主辦單位發給本屆專輯一冊。 
四、以上得獎作品,得公開展覽。 
五、離島學童作品通過初賽評審,並經通知准予參與複賽,且於複賽當日確實報到者,學童及其陪同師長一名,覈實支付來回機票。 

伍、頒獎: 
訂定107年12月2日(星期日)下午於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舉行。 

陸、作品展覽: 
得獎作品擇期於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大廳公開展覽,及至各機關、團體、學校巡迴展出。 

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概不退件;經查報名資訊與實情不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作品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如有侵權行為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並撤銷其參加及得獎資格。 
三、基於公益推廣用途,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時即同意參賽及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轉讓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散布或製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之權利,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參賽及得獎者不得異議。 
四、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告知義務規定,本活動所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活動進行期間之聯繫通訊及表揚等相關作業。在不違反蒐集目的前提下,以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傳真或其他合法方式使用之。本次所蒐集、使用之個人資料將依個資法及相關法規予以保密和妥善保管。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時即同意上述使用個資規範,惟拒絕提供上述資料,將無法受理報名。 

* 自行列印圖形請使用B4(8開)尺寸圖畫紙 

官網 https://childdrawings.huludun.taichung ... news/index-1.asp?Parser=9,5,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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