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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程艶卿 - 護理師 | 2018-12-03 | 點閱數: 360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07年11月26日彰衛疾字第1070051740號函辦理。

 二、依疾病管制署監視資料,水痘病例數及群聚事件今(107)年有明顯增多現象,近三週(第44至46週)健保門診人次分別為898、917及995人次,較去年同期637、737及834人次為高;截至第46週為止,水痘群聚事件通報已有117件,較去年同期的59件明顯增多。

三、水痘病毒具高傳染力,學校機構因容納人數多、內部空間有限,致使人與人間接觸頻繁,如有水痘病例發生極易引起聚集,除影響機構運作及學生學習,更可能傳播至社區,對孕婦、嬰兒、免疫力低者等高風險族群造成嚴重危害,請導師及家長配合下列事項:

(一)請提醒學童多洗手,共用之玩具、遊樂設施、門把等要經常清潔,並保持室內清潔與通風,維持寬敞空間,避免室內人員過於擁擠。另應注意孩子之健康情況,如有異常現象,應與導師保持密切聯繫並通報護理師。

(二)若發現孩童疑似水痘時,應向導師通報,並視情況考慮減少和家人同學共餐等共處之機會,以避免疫情傳播。接觸者須進行健康監測,並可就醫評估是否需採用水痘疫苗或免疫球蛋白等暴露後預防措施。

(三)曾接種過水痘疫苗者仍可能感染水痘,發病後症狀較溫和輕微、病程較短,但仍有傳染力,因此進行群聚事件疫調時,必須注意此類病人,以免無法即時阻斷疫情。

(四)水痘病人應佩戴口罩、穿著長袖衣儘速就醫,並請假在家休養,至全身所有水痘均結痂變乾,始得返回學校。休養期間,應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儘量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捷運、公車等擁擠的大眾運輸工具,不得已必須前往公共場所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患有癌症、免疫功能低下、孕婦及嬰兒等族群,感染水痘後容易併發繼發性細菌感染、肺炎、腦炎等併發症及死亡,故應避免接觸水痘病人。

四、有關水痘基本預防知識、接觸者自主健康管理事宜及校園水痘群聚規範,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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