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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匿名 - 訓育組 | 2019-01-07 | 點閱數: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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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主題:

我愛運動」—運動不但可以鍛鍊體力,精神也會變得很好。而且運動有很多種類:打籃球、跑步、游泳、做體操……等,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運動。你最喜歡做什麼運動?或是參加過難忘的運動類型競賽、學校運動會呢?請發揮想像力畫出來。

作品規格:

四開標準圖畫紙,繪畫媒材不拘(彩色筆、色鉛筆、水彩、素描、粉彩、油畫、版畫皆可),唯不得使用電腦合成、加色及修改,或臨摹他人作品;亦不得由他人代筆或成人加筆完成,如經查獲,將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時間:

即日起~2019年03月04日(一)止,需同時完成網路報名富邦慈善基金會 2019我愛運動兒童繪畫比賽(以下簡稱本活動)及作品實體(以下簡稱參賽作品)寄送富邦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實體繳件以郵戳為憑)。

報名流程:

1.登入/註冊:請以校為單位由承辦人員(以下簡稱校方人員)至活動官網(https://star.104.com.tw/event/2019fbc)註冊,並填寫校方人員聯絡資料。

2.填寫線上報名資料:校方人員經報名學生(以下簡稱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填寫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請務必確認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詳閱且同意本活動相關內容(包含但不限「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告知聲明」、「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於欄位打勾後送交報名資料,以獲取報名序號。

3.列印報名序號:可於網頁中直接列印報名序號頁面,或列印報名成功email的報名序號頁面,將其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右下角處。

4.統一繳件:於2019年03月04日(一)前,統一將參賽作品用硬紙板保護或以捲筒、郵局長柱型便利箱(box4)包裹,並掛號郵件寄至:10687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58號4樓 「富邦慈善基金會 繪畫比賽小組 收」(以郵戳為憑),若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本會將不負賠償責任。

5.查詢繳件進度:可隨時至此活動網站之「報名查詢」以email或是報名序號,查詢繳件進度。

參賽組別:

組別

 A 

 B 

C

資格

國小一、二年級

國小三、四年級

國小五、六年級

獎項:

獎項 名額 獎品(新台幣)
第一名 每組1名 獎狀乙張,獎金5,000元
第二名 每組1名 獎狀乙張,獎金3,000元
第三名 每組1名 獎狀乙張,獎金1,000元
佳作 每組10名 獎狀乙張,獎金500元
特別獎 每組5名 獎狀乙張,獎金300元
參加獎 通過初選之參賽者 束口後背包乙個

 評選及得獎公布:

1.作品評分標準:原創性:30%、構圖30%、表現手法30%、美感10%,未達評選標準時該獎項從缺。

2.評審:本活動所有參賽作品將先由本會初選後,再委由專家從通過初選之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參加獎以外之獎項。

3.得獎公布:2019年4月15日(一)將公佈於本會官方網站。

參賽辦法附則:

1.參賽作品需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本會依作品、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報名資料不完整、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

2.每校參賽人數不限,每位參賽者限交一份參賽作品,未符合辦法者,本會有權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資格。

3.本次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未獲獎之參賽作品,恕不另通知。唯通過初選之參賽作品,將於比賽結束後上傳至star虛擬展覽(https://star.104.com.tw/expo ),若有特殊需求,請自行來電本會洽詢。

4.本會於得獎公布後,將寄發得獎通知(含領獎方式、獎狀、領獎收據正本)予得獎參賽者(下稱得獎人)。得獎人須於2019年4月29日(一)前寄回領獎收據正本及得獎人本人帳戶影本,獎金預計於2019年5月底匯款。如未於期限內回覆者,取消其領獎資格。

5.本活動獎項屬於稅法規定之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予,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預先扣繳10%稅金,但獎項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0元免扣繳;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包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日之本國人、外國人以及大陸人士)須預先扣繳20%稅金。得獎人請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親簽獎項領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需另外檢附稅金繳納匯款條正本,始可領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者,所得免扣繳憑單將於次年度寄予得獎人。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包含同意本會因辦理本活動需求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及同意讓與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予本會,本會對於參賽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權利,本會均不另致酬。

7.參賽作品內容須以自行創作為主,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    參賽作品若有侵害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該名次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本會有權追回獎金。參賽作品未經得獎人簽署(勾選)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或逾期寄回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亦同。

8.凡參與本活動者,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之規定,主辦單位得自行增訂、修改、刪除或終止辦法內容及獎項等細節之權利,無需進行事先通知或取得參賽者的同意。

9.修改或變更後辦法若在活動官網上公佈,即有效替代先前之辦法。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版之辦法,若參賽者不接受本次活動官網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辦法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請於修改或變更後3日內通知本會,放棄其參賽資格,若逾3日未通知者,則視為接受所有辦法之變更。。

10.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可於週一~週五09:00~12:00、14:00~17:00撥打專線:(02)6638-7885#723;或於同時段私訊至富邦慈善基金會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fuboncharity)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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