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彰化縣田中鎮新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社字第10800000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0000043A00_ATTCH1.pdf、0000043A00_ATTCH2.pdf、
0000043A00_ATTCH3.pdf)
主旨:函送有關本會刻正積極爭取之「五一勞動節訂為國定假
日」說明文件,敬請轉知學校教職員生,請協處。
說明:
一、目前五一放假僅限適用勞基法勞工,未能及於所有受雇
者,除與勞動尊嚴與勞動價值紀念不符外,亦衍生諸多家
庭安排假期不便。
二、本會積極規劃以記者會與社會對話之外,同步由本會以及
所屬地方工會拜會立法委員尋求支持,共同要求內政部修
改相關辦法,邀請貴校所屬親師認同者一起進行社會論
述。
三、隨函寄送對立法委員、教師、社會人士說明文件如附件,
歡迎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