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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裕峯 - 輔導主任 | 2019-03-19 | 點閱數: 237

1、本項測驗預計於5月13日至6月28日辦理。

2、受測名單俟縣府核定本校施測率後,依據107上期中、期末評量與107下期中評量成績,篩選需受測之學生。

3、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三項規定: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確有受測困難,得免參加篩選及成長測驗。

近日會請資源班教師與相關級任商議,身心障礙學生是否需要受測,再送學校輔導小組討論認定。

4、未參加學校補救教學的學生,也請各班級任與英語任課老師,提供其適切的補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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